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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成都出台“房产新政15条”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又一重拳政策---《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的核心内容是成都将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成都本次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旧是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房地产的调控精神,持续强化因城施策能力,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但随着成都城市综合竞争力、吸引力不断增强,新增服务人口近年来明显增多,即便受疫情影响,全国各地楼市出现低迷现象时,成都因其巨大的发展潜力,也吸引着全国各地的企业进入成都拿地。在此背景下,众多开发商将心力放在了成都市场,让成都楼市迅速升温,部分区域甚至出现供需紧张的状态。
        为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努力确保完成“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继续保持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以上《通知》。
        该《通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调控目标,推进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同时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并结合成都市当前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围绕加强土地市场调控、落实金融审慎管理、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完善住房调控政策、加强市场监管监测、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等六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对于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方面,首先,适当增加了全市商品住宅类用地的供应,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供应。年度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其二,进一步深化房价地价联动长效机制,结合成都市场运行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价格,适时采取灵活的拍卖竞价措施,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合理竞价。最后,成都结合全市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加大已供未开发商品住宅用地促建力度,以项目促建增加市场商品住宅有效增量。对涉及土地闲置的捂地、捂盘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在落实金融审慎管理方面,该《通知》提出,首先是继续执行好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持金融政策稳定的连续性。同时,金融部门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违规挪用于购房,对各种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实际上,成都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早已三令五申,要求相关机构要及时响应,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方面,该《通知》指出:一是,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扩面提标,放宽环卫、公交、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确保住有所居,应保尽保。同时,继续实施租赁补贴计发标准随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引导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申领补贴解决居住困难,满足保障对象多样化居住需求。二是,成都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租购并举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三是,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的配套设施,美化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
        为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成都市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调整到了5年。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划重点,是以全额进行缴纳。
        细节部分说明:对于5年的起算时间,这个以个人购买住房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通知》印发之日前(含《通知》印发之日)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否则,按新政策执行。但是,存在新的《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却未及时完成合同网签的,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已在《通知》印发之日前完成合同网签,其增值税缴纳仍按之前政策执行:
        1、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已为购房支付相关费用,具备合同网签条件,但因客观原因尚未完成合同网签的,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单据);
        2、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在《通知》印发之日前的。
        另外,该《通知》又对无房居民家庭的刚需购房需求又有一定的倾斜。一方面,提高了公证摇号中向无房居民家庭提供房源比例,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
        对于无房居民家庭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三类:
        1、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3、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异已满两年的单身居民;丧偶单身居民等。
         当前,成都市个别楼盘社会关注度较高,容易出现“打新抢便宜”的队伍,出现“万人摇”的抢购现象,非常不利于成都市房价和市场预期的稳定。为此,《通知》提出加强热点楼盘政策性干预,加强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严控认购人数,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成都市级有关部门也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各项整顿工作,集中整治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种市场乱象,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总观总览,本次15条市场调控思路清晰,主要从供给端加强市场调控,让土地热潮降温下来,对于稳定市场预期将会产生一定促进作用。本身横向对比其他新一线城市,成都原来已有的限购限贷政策就已经算是十分严厉的,所以也没有太多可能在限购限贷上继续加强调控,仅仅在增值税免征年限二改五,这也是在继深圳、无锡、沈阳等地政策出台后的紧跟动作。
        所以,如果你是刚需,金橙资本建议该买则买,指望如同2018年调控之后年底房价下跌20%的情况是微乎其微的。但是,对于原本希望投资房产的人士,金橙资本建议及时调整投资方向,毕竟调控依然是成都未来的主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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